经许可后获得土地
若要获得军事设施保护区域、海军基地区域、军用航空基地保护区域、军事上需要的岛屿、文化财产保护区域、传统构造物保存区域、生态系统保存区域内的土地,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向土地所在地管辖区政府地籍科申请许可,经许可后签署合同。
注意) 如果未经上述许可擅自签署土地取得合同,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许可后签署合同,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外国人土地法》第7条)
不过,随着《在外同胞法》的实施,如果外籍同胞以外国人土地买卖停留资格入境后申报韩国住所,则除军事设施保护区域等出于国防需要特别限制的地区之外一经申请后即可获得土地。
(垂询 : 请参考法务部主页)
所需资料
申报机构
进行交易的外汇银行行长
申报期限
从对外帐户中提取房地产取得资金时
申报机构
土地所在地 市、郡、区庁(自治区)地籍课
所需资料
申报对象
外国政府
总统令所指定的国际机构
外国人
- 第1号 : 不拥有大韩民国的国籍的个人
- 第2号 : 与以下几条相符的法人或团体
a.根据外国的法令成立的法人或团体
b.公司职员或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属于第1号规定范围的法人或团体
c.执行业务的职员或董事等任职人员的半数以上属于第1号规定范围的法人或团体
d.与第1号相符者或与a条相符的法人或团体占有注册资本的半数以上或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的法人或团体。在这种情况下,在计算资本金额或计算表决权数量时,株式会社的无记名股票视为由第1号相符者或与a条相符的法人或团体持有。
申报对象
取得许可对象以外的土地的情况
申报机构
土地所在地市、郡、区政府(自治区)地籍科
申报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60日内
所需资料
处理期限
立刻(交付房地产取得申报契据)
注意) 不进行土地取得申报或虚假申报时将课以3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外国人土地法》第9条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