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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港湾入境人员的注意事项

2020-08-03 阅读  517
内容

通过港湾入境人员的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预防和管理传染病的法律》、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各位入境人士必须自入境之日起接受14天的隔离。


通过港湾入境人员的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预防和管理传染病的法律》、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各位入境人士必须自入境之日起接受14天的隔离。

抵达韩国境内港湾后的注意事项
	所有下船人员皆须接受新冠病毒检测、并在船上或其他指定场所等待检测结果。
※注意: 保安区域内的工作(舷梯设置、系泊、吃水深度检测人员等)人员无需接受核酸检测
	入境者 ① 韩国人: 安装”自行隔离应用软件”后、接受14天的居家隔离
        ② 外国人: 安装”自我检测应用软件”后、接受14天的设施隔离
	上岸许可者或重新乘船的韩国人: 安装”自我检测应用软件”后、接受14天的主动监测

隔离人员生活守则
	隔离人员生活守则
- 禁止脱离隔离地点、以防病毒感染与传播
- 隔离人员须在独立空间生活、共同使用的空间、务必经常通风 
- 若不能在独立空间独自生活、请向所在地管辖地保健所请求帮助 
- 接受诊疗等若必须外出时、请务必先与所在地管辖地保健所联系 
- 与家人或同居人分开使用个人用品(个人毛巾、餐具、手机等) 
- 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立即通知所在地管辖保健所
	隔离人员的家属及同居人须知事项 
- 家属及同居人应尽量避免与隔离人员的接触 
- 必须与隔离人员接触时、须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 
- 注意观察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 
- 经常擦拭桌子表面、手把、浴室工具、键盘等经常触摸的物品 
- 若家属或同居人从事与多数人接触的工作(学校、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 
  社会福利设施、月子中心、医疗机关等) 、直到隔离人员解除隔离、请停止工作
 


通过港湾入境人员
隔离时注意事项

个人卫生则
	用流动的水勤洗手、每次洗手不少30秒
	咳嗽时请用衣袖遮住口鼻
	未洗手前不可触摸口鼻眼等
	室内经常通风 
	出现发热、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或到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时、请务必佩戴口罩

若不遵守上述事项、根据相关法令、可被处于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一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若违反内容涉嫌非法行为、造成韩国有关当局需采取追加防疫措施因传染扩散等带来国家损失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