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eundae
從1月30日開始,室內口罩佩戴從“法律義務”轉變爲“建議佩戴”。
但是,使用醫療機構、藥店、易感染設施、公共交通工具時,將維持室內戴口罩的義務。
📌 以下情況時建議戴室內口罩。
✔ 出現發熱、咳嗽、咽喉痛等新型冠狀病毒疑似症狀者
✔ 在多人密集的情況下, 吶喊、合唱、對話等飛沫生成行爲較多時
✔ 新型冠狀病毒高危人羣或與新型冠狀病毒高危人羣密切接觸時
* 高危人羣:高齡層、免疫力低下者、慢性呼吸道疾病患者、未接種者等
相關鏈接:
1月30日起調整室內戴口罩義務 (韓語)
1月30日起調整室內戴口罩義務 (英語、漢語、越南語、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