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海雲臺、鬆亭海水浴場於6月1日通過安全開場,在觀光介紹所周邊分別300m、150m區間運營配有安全人員的戲水區,7月1日將整個區間正式開場運營至8月31日。此外,鬆島、廣安裏、多大浦、日光、林浪海水浴場於7月1日至8月31日開場運營。
名稱 | 開場期間 | 開場時間 | 備註 |
---|---|---|---|
鬆島 | 7.1.~8.31. (爲期62天) | 09:00∼18:00 | |
海雲臺 | -安全開場: 6.1.~6.30. (觀光介紹所前300m) - 全面開場 : 7.1.∼8.31. 夜間不開場 |
09:00∼18:00 |
(安全開場) -安排水上安全人員 -未安裝遮陽傘 |
鬆亭 | - 安全開場 : 6.1.~6.30. (臨海服務室前150m) -全面開場: 7.1.∼8.31. |
09:00∼18:00 | |
多大浦 | 7.1.~8.31. (爲期62天) | 09:00∼18:00 | |
廣安裏 | 7.1.~8.31. (爲期62天) | 09:00∼18:00 | |
日光 | 7.1.~8.31. (爲期62天) | 09:00∼18:00 | |
林浪 | 7.1.~8.31. (爲期62天) | 09:00∼18:00 |
海水浴場應對新冠病毒疫情方案
○ 採用市民自主參與型安心呼叫
- 註冊簡易訪問履歷(各海水浴場設1個專線)
- 海水部主管,釜山所有海水浴場(7個所)適用
○ 通過工作人員體溫貼紙確認發熱
- 5個海水浴場工作人員粘貼(鬆島、海雲臺、鬆亭、日光、林浪)
** 體溫貼 : 出現高溫等異常體溫時,可按照貼紙的顏色變化確認體溫
○ 便利設施使用履歷,防疫管理
- 租賃物品、使用管理事務所及淋浴室等海水浴場便利設施時,通過二維碼、電話、手賬等管理履歷
- 便利設施、救生船、監視塔等消毒, 休息時間制運營(消毒、換氣)
- 避暑用品 (遮陽傘、救生圈、沙灘牀等) 消毒 : 1日1次以上
○ 海水浴場擁擠程度信號燈持續運營
*將各海水浴場擁擠情況以密集(紅色)、密集隱患(黃色)、適當(藍色)顯示
○ 遮陽傘現場分配製運營(以釜山5個海水浴場爲對象)
○ 發佈海水浴場限制集合行政命令
- (對象) 釜山7個海水浴場
- (內容) 開場期間(7.1.~8.31.)限制5人以上,夜間禁止吃東西、日常佩戴口罩
*下調至保持距離第一階段等時,檢討調整
○ 海水浴場開場、關閉應對體系 * 7月中調整保持距離等級時,檢討調整
第1~2階段 | 海海水浴場內可保持2m距離,採取訪客出入管理等防疫措施並進行管理時,開場 * 難以進行防疫管理時,建議關閉 |
第2.5階段 | 可採取保持距離,確認發熱等防疫措施並進行管理時,維持開場 *難以進行防疫管理時,建議關閉 |
第3階段 | 未開場及關閉措施 |
○ 確立出現有症狀者時的應對體系
- (患者措施) 海水浴場出現有症狀者及疑似患者時,移動至各海水浴場配備的單獨隔離場所,報告給管轄保健所及疾病管理總部
- (設施防疫) 海水浴場遊客確診時,廣播通知其他遊客,暫停運營, 對室內便利設施等進行消毒(同時分析確診患者路線)
- (重新運營) 檢討設施防疫及傳染病學調查等結果後,決定是否重新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