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發表,在新冠病毒疫情長期化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出於對社會接受能力的考慮,決定自11月7日起,將保持社會距離階段從原有的“3個階段”改編爲“5個階段”實施。
釜山市將在基本遵循政府改編方案的前提下,根據釜山市的防疫情況,制定另外的轉換標準。釜山市綜合了可運轉病牀等多項指標,將從第1階段轉換爲第1.5階段的標準確立爲15名。
釜山市屬於保持社會距離“第一階段”,在重點及一般管理設施、公共交通、醫療機構及藥店、療養設施、晝夜保護設施、集會及示威場所、500人以上聚會及活動、室內體育競技場、高危險事業場所需義務佩戴口罩。
違反防疫守則時,違反當事人將罰款10萬韓元以下,管理及運營人員將罰款300萬韓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