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社會距離第一階段」階段放緩及防疫守則強化 10.12.(週一) ~ 11.6.(週五)
1. 共同事項
(必須防疫守則)
設施內佩戴口罩、進出人員填寫名單、用戶間保持距離、定期通風、消毒等義務化
允許(集合、聚會、活動)
(體育活動)限制觀衆人數(最多30%)
運營(室內外國公立設施)
運營(社會福利使用設施、託兒所)
(企業、機關)建議彈性、居家等辦公模式
2. 緊急集合 – 上門推銷等直銷宣傳館
3. 娛樂設施 – 多重利用設施(遵守核心防疫守則)限制集合
夜店、包房酒吧等娛樂酒吧、舞廳、音樂酒吧、抒情酒吧、捕愛酒吧
浴池、桑拿浴室、學院(規模無關)、學習咖啡店、自助餐、
練歌房、室內集體運動(激烈的GX類)、室內站立式演出場、流通物流中心
普通餐飲店、休息餐飲店、麪包店(規模無關)、網吧、遊戲廳、DVD房、娛樂室、漫畫咖啡館
宗教設施、婚宴廳、殯儀館